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暂缓就业和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8.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4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24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9.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相应的学位,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本科生见习期一年;其他试用期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2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2月31日9:00至2019年1月3日24:00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www.sydwzl.com/gdwyzy,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参考目录为《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代码)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12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19年12月24日)。
6.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准考证是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名单公布后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经学校纪检监督部门确认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和准考证;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3)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时一致)3张;
(3)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交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按附件4模板开具,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社保缴费明细等材料)、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按附件5模板开具)、专业方向证明(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6)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和高职教育相关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时间和地点:初定于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
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6),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5:1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1)A类岗位(岗位代码为A01、A02、A03、A04)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两者各占面试成绩的50%。相关要求将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B类岗位(岗位代码为B01、B02)采取试讲方式,试讲要求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C类岗位(岗位代码为C01、C0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考试总成绩
A类和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以上为合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在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面试主考官打分也相同的,由学校研究确定。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费用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含复检)。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在公示结束后,如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三)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间及有关安排另行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工作由我校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34810203、020-34812745
(咨询时间段为9:00-11:30,14:30-16:3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4810210纪检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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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