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指标
此次计划招聘编制外人员24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3、年龄在35周岁(198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9年12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华东地区生源或户籍的人员,以2019年12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①时间:2019年12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②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益智中路52号门诊楼5楼1511办公室。联系电话:87559737、87559815。③报考者须在报名前下载并如实填写《海曙区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一张,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接受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可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bhers126.com。面试当天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接受资格复核。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审查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审查的情况确定面试对象,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作通知。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等,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加试技能操作考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40%。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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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第二医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