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16名,派遣到基层镇街区畜牧兽医管理站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防疫安全协管员16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限安丘户籍或安丘生源地人员;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男性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畜牧兽医相关专业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从事过动物防疫工作且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患有影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实行网上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16:00止,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考生从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安丘市公开招聘防疫安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注意表格下方具体要求,将报名登记表按“姓名+电话”的格式重命名。将本人毕业证书照片、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照片和重命名后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aqhqrlzy@163.com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姓名+电话。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内修改报名信息的,应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进行确认,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否则以最末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需为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免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录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到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丘市南苑路527号,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院内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结合考录工作实际,根据报名人数决定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及考务收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录用方法。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成绩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对报考人员不足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所有报考防疫安全协管员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员。
(三)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丘市南苑路527号,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书写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以前从事过动物防疫员工作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报名登记表》还须由所工作过的镇街区畜牧兽医管理站审核盖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每月1730元。试用期满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536-4215353 0536-4220309
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