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现为井陉矿区大气办、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1名(区广播电视台6名、区大气办1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21名,其中区广播电视台6名、区大气办15名。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如下:
(一)区广播电视台(6名)
1.招聘岗位、人数
新闻播音员(2名)。专业要求:播音主持类专业,普通话一级乙等、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新闻记者(4名)。专业要求: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编导、摄影摄像、后期制作、动漫设计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AE/premiere/edius等制作软件,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基础。
各岗位报考比例需大于或等于1:2,若达不到报考比例,则将该岗位相应名额调整到另一岗位,最终招聘名额共计6名。
2.招聘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新闻播音员因其岗位特殊,大四在校生也可报名应聘。
(二)区大气办(15名)
1.招聘岗位、人数
区环保局5名,大气办10名。
2.招聘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因需值夜班和深入基层工作,限男性报考;具有环保专业学历或从事一年以上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男女不限。
其它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应聘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2.本次招聘不受地域限制,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公开招聘制定的体检标准并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井陉矿区门户网站、区政府公示栏、区广播电视台进行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统一考试。区广播电视台招聘人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测试及现场答辩,着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区大气办招聘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演讲答辩形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体检。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6.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7.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井陉矿区人社局327办公室。
3.所需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认证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有相关单位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附件2)。报考播音员岗位人员,需同时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材料。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正式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度进行考核,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可办理续聘手续。招聘人员工资参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三险),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符合人才绿卡及“金梧桐”引才计划的人员,“双一流”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16000元/年、12000元/年的住房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7000元/年、4000元/年的住房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井陉矿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2089007
举报电话:82072179
井陉矿区委组织部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