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金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城管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 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富有责任心、事业心及团队合作精神;
5. 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 建筑、工民建、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7. 具有审阅建筑图纸能力,熟悉施工现场管理流程和环节优先;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按照《金花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8日—7月24日,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wqjhj@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位求职者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3、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 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108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