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和《中共英德市委 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英发〔2014〕17号)精神,英德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短缺专业等紧缺适用人才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英德市在编人员及原英德市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出编未满3周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存在违法生育行为未处理完毕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工资,享受“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医院提供临时性过渡房,搬出过渡房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符合清远市紧缺适用人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安家费及每月人才津贴。一旦被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十年期限的聘用协议。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英德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地址:ydsryrsk@163.com)的方式,请报考者提交如下材料:
1、双面打印《2018年英德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表上贴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处理完毕的证明(其中超生的需处理已满5周年)。
5、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1张(准考证用,与报名表相片一致)。
五、试用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后,须在英德市人民医院相应专业科室通过为期两周的试用考察。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英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若出现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广东省英德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列编聘用等手续。
咨询电话:0763-2639893
监督电话:0763-2222333
英德市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