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笔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保德县政府网、保德电视台发布。
三、招聘名额
从现任乡村医生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3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要求的现任乡村医生。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农村,身体健康,能坚持住村工作;
4、现任乡村医生岗位,任职一年以上(2018年11月15日前取得乡村医生资格);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工作成绩突出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11月15日后出生);
6、具有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受学历限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涉嫌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未处理的;
3、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
4、未参加县卫计局2018年组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考试的。
五、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先考核再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
1、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考核。(总分20分)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村两级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居民办负责对东关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点的乡村医生考核。
(1)乡村医生在岗情况5分;
(2)乡村医生履职情况5分;
(3)群众对乡村医生服务的满意度10分。
2、乡镇卫生院考核。(总分80分)
在县医疗集团包联责任人的指导下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
(1)乡村医生日常工作情况(服从领导、在岗履职、医德医风)15分;
(2)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患病识别、双签约、家庭医生签约、随访)15分;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档案更新、随访、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5分;
(4)基本医疗服务情况15分;
(5)四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产前、两癌筛查,孕检、梅乙艾)10分;
(6)满意度测评(乡镇卫生院职工根据乡村医生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10分。
3、加分事项。
(1)现任乡村医生且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加5分。
(2)现任乡村医生任职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现任乡村医生参加过县卫计局2018年组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试,各乡镇卫生院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4、资格及条件审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乡镇卫生院分别将考核结果赋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主要责任人(乡镇长、居民办主任、包联责任人及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由乡镇卫生院长收集整理,医疗集团包联责任人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保德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卫健体局)进行资格及条件审核,确定拟参加笔试的人员。具体包括是否参加县卫计局2018年组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考试;近三年有无违法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涉嫌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未处理的等。拟参加笔试者填写《保德县2019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楚,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考试座次表、准考证及存根各一张)。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参加笔试名额确定。
考核分值作为参加招聘笔试的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考核赋分的顺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分数并列且超出分配名额的,由医疗集团组织乡镇卫生院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仍然出现并列情况的,则取消该乡镇卫生院所有乡村医生的考试资格。各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参加笔试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保德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聘请第三方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即为聘用的依据。
1、笔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基本医疗服务(45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5分)健康扶贫政策(1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35名。若出现分数相同且超出入围名额的按笔试成绩顺序排序靠后成绩相同者,另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的入围人员35名,按程序进行体检。对笔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保德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不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和方式按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的聘用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与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聘用。新聘人员与医疗集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每年由医疗集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新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为乡村医生岗位,其工资待遇比照同条件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其他待遇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凡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不得借调到其他岗位或其他单位。
(三)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县医疗集团及各乡镇卫生院管理,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的;未按时完成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的;省、市检查或考核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与重大公共卫生真实率达不到要求的,被省、市通报或约谈县卫生健康部门的;在辖区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实际抽查的人数计算,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有非法行医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享受其聘用人员待遇。
七、有关事宜
笔试人员须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体检等环节由县人社局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7323089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350—8782422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保德县2019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见附件
点击下载>>>
保德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合同制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