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参加招聘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共9个,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口腔医院、市肿瘤防治研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二、招聘名额和专业
招聘名额共计111人,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5人,市第三人民医院30人,市第四人民医院13人,市中医医院16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人,市口腔医院10人,市肿瘤防治研究所6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7人。招聘学科和专业有临床医学、儿科、妇产科、麻醉、影像、预防医学、中医、口腔、护理等专业(详见《阳泉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现实表现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二)符合本次招聘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校平均成绩75分以上(部分岗位除外,详见《阳泉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需求表》);
(五)户籍不限。
四、薪酬待遇
本次校园招聘录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正式编制,薪酬待遇按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部分单位根据实际给予3-10万元安家补助,具体补助待遇详见各单位招聘信息。
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一本毕业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一本毕业生7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此次校园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见《阳泉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楼一层
报名方式:此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或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此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对于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行面试,不限定面试比例。面试总成绩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的,签订三方聘用协议,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校园招聘全部结束后,统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用人单位要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阳泉市政府网(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模块)、阳泉健康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录用文件,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咨询
校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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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