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调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专业要求:哲学类、历史类、新闻传播类、思想政治教育类、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二)综合管理岗位1名,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招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严守秘密。
(二)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辩证思维能力,热爱宣讲工作,口才好,熟悉课件制作。
(三)贵港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行政、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人员。
(四)县(市、区)及乡镇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必须要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服务年限需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市直或县﹙市、区﹚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试用期满转正(与所在单位签有协议的公务员须按协议服务期满);县(市、区)及乡镇选调生须工作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任职试用期的新任职人员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需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公开招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调公告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在贵港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和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邮寄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53室,邮编:537100)。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楼553室,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三)提交材料
1.《中共贵港市委讲师团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同时发送到邮箱:gbk8808@126.com。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调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由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五)组织笔试、面试
为确保招调人员素质,报名人数与招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相应核减招调人数。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决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招调,结束招调工作。因部分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未尽事宜,由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56522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775-45673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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