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证员助理1人。
二、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兼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其它日常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台州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东环大道321号103、104室,咨询电话:88551025、8882515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台州市正立公证处编外合同工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核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审查报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侧重考查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面试。面试侧重考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说服能力等。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个人特长情况,按职位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招聘录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事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录用待遇
各种待遇参照本处合同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