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岗位名称:财务主管
岗位类别:专技中级岗位
职位说明:建立、健全中心财务管理体系,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负责编制中心财务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完成单位财务目标;负责编制中心各类财务报表,跟进财政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业务工作提出财务专业意见并指导推进;负责财务日常工作跟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经济、金融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熟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至2020年01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我中心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sneczp@snec.sh.cn。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01月2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将严格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择优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通知进行笔试。
3.招聘形式
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中心将主要组织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经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将根据查核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
邮箱:sneczp@snec.sh.cn
联系电话:021-61212619(周一~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21-513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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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