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4.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来源相同的在编职工;
5.受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考生于2020年2月3日8:00至7日17:00登录“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qxylzp)。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月15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2月20日10:00至22日10:00,登录“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内容:卫生综合知识。
2.时间: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
3.地点:清新区凤霞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东路368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均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额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9室)。
3.联系电话:0763—5819923。
4.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应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已通过2019年执业或任职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未领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可到资格审核现场登录网站打印考试成绩单报名,同时,此类人员可暂不提供《执业证书》);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⑥报考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复印件;证明材料统一收取原件。
6.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符合《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6)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的,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由就读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清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8.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公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和《政审材料》(是指无犯罪记录证明、现为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实表现材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上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开具行政介绍信,并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期间,除报考公务员及在本县(市)乡镇卫生院间交流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聘用单位。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向聘用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三)除在《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已经明确了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外,其他在聘用时没有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正式服务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局)-其他-通知公告)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19923),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763-58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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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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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