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泸州空港产业促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职称资格等要求,详见《泸州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市本级事业单位)》,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3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详见2019年7月4日《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泸州市2019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2.组织报名。
(1)网络报名方式。2019年3月10日24: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直接发到《目录》指定邮箱,并且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查看,留存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联系人:熊福英,手机:13548361263办公室电话:0830-8602031。
(2)报名所需材料:《泸州空港产业促进中心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需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照电子版。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函。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目录》规定的引进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考核的人员或考核中有违纪违规的,不得参加体检。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7.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因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
对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9.有关问题说明
(1)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在本补充通告发布前已提交报名资料的应聘者,不再重复报名。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8602031
监督举报电话:0830-813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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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