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文秘岗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学、文秘类、法学类、管理学类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年龄22至35岁;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二)财务岗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22至35岁;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5.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熟悉报税流程等涉税业务、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的操作、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全勤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出差、下乡补贴及国家法定假期等待遇。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
三、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发送《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至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电子邮箱:yhq03@126.com。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779-3801229
四、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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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银海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