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工作人员3名(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名、乐昌市麒麟山陵园所专职工作人员2名)。
具体聘用岗位根据聘用人员最终成绩排名、个人专长及岗位工作安排进行调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即1979年3月后出生),乐昌市户籍。
(四)根据《乐昌市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实施方案》(乐府办明电〔2017〕7号)的通知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关部门未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5年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共12天。(现场报名时间点为2020年3月9日至13日、3月16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乐昌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51103。
网上报名: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c5551103@126.com(邮箱第一位为字母L小写,后面为数字)。
因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乐昌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2份(网上报名提供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
(4)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乐昌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百分制。
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前三十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分数评定及成绩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乐昌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报考信息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民政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5551103。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参照乐昌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3.6万元/人/年)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
五、其他
本公告由乐昌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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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民政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