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人事(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洛江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至洛江区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ljwjjrs2020@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
(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
3.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卫生健康局(洛江区万安安吉路万兴街68号洛江区卫生健康局5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因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审核、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拟招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均按照《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595-22633801,联系人:小王。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7005。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