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面试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学校:泸水市第一中学
引进岗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6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3名、化学1名、生物2名、通用技术1名、体育2名。共计10个岗位30名。具体引进条件详见《2020年怒江州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后)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所学专业符合本次引进岗位要求,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素质;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或技能条件;
6.引进后在学校服务年限必需满8年;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后出生);
8.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一本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优先;
9.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网络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17:00,登录http://job.ynnu.edu.cn,参加“云南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生网络招聘双选会”向泸水市第一中学投递简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17:00,登录ynbys.cnxincai.com,参加“职梦青春——云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向泸水市第一中学投递简历。
注:以上平台二选一,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网上投递简历后在相应时间段内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syz1958@qq.com,联系电话:0886-8880222;完成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引进条件和具备引进资格。
1.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学校出具并盖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在系、所学专业、学士学位取得证明等)。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反馈。
(三)面试:原则上按引进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现行人教版高中教材)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70分,回答问题占30分,当场评分,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基本素质。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择优引进”的原则,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面试综合成绩并列,说课成绩高者优先),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不予引进。
(五)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
届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引进资格。
(六)体检及聘用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
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不享受《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关于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需提供准确联系方式,报名后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引进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收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
轻重取消参加考评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均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泸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人才引进工作由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联系方式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8880222
2.监督举报电话: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6-30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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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