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4日后出生)。
3.文化程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2020年3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财政局人事科510办公室(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0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214097
监督电话:0578-721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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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