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青田县水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考人数 |
性别 |
专 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1 |
青田县水利局 |
1 |
不限 |
财务管理、 财务信息管理、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与审计 |
专科及以上 |
|
2 |
青田县水文站 |
1 |
不限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工作单位为祯埠水文站,需夜间野外作业,适合男性 |
工作单位为祯埠水文站,需夜间野外作业,适合男性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9年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截至2020年1月22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2020年1月2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女性18至35周岁(1984年1月22日至2002年1月22日期间出生);男性18至45周岁(1974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一栏(见附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2日9时-17时。
报考人员要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报名成功并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并在青田县水利局网站公布。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10且报名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的,总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体检、考察合格但未聘用人员成绩有效期为1年,在成绩有效期内,本单位若有编外招聘需求,可优先录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20年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水利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1013
监督电话:0578-6836666
附件1:2020年青田县水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0年青田县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水利局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