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待遇
安全巡查岗位工作人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类、机械工程类、电子信息类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5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至2020年3月),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一线巡查,须24小时值班,适宜男性。待遇按照同类人员标准,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另缴纳社保、公积金。
备注:
1、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人员性质为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3、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指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专业,具体分类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考生于2020年3月2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报名材料报送至盐城市区人民南路新龙广场6号楼盐南高新区管委会21楼2118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考生前来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本公告要求,须在现场一次性提供齐全报名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2、报名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电话:0515-86665860、0515-69933568(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近期(1月内)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签名(需张贴照片,电子版需一并携带);
(3)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件、公积金、社保证明等);
(6)如有资格证书、职称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请一并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在本批次公布的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直单位和所属街道组织的招聘岗位中,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人岗相适度评价。由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对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3、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含所占权重,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和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笔试*30%+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人选名额,根据适岗评价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30%+面试成绩*70%)。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工委0515-88116156,区组织人事部0515-86669919。
七、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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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