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15名,其中江苏省响水中学14名、江苏省响水中等专业学校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响水县范围内在岗教师不参加本次应聘,盐城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人事代理性质合同期内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同意)。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0年7月底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6.志愿在响水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身心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发布信息。在响水县政府网站、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
采取网上填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填报页面,
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
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下午5:3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考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0:4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4.组织考察。响水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5.网上公示。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并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日至5日将个人档案转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并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其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并将原件上交验核,否则所签协议自行终止;中等专业学校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表要求提供材料)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2019年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推进创新型县份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生给予每月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期限5年。
4.响水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78011。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6878566(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515-86781028(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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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