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1.年龄要求为1985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0年3月1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具体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2020年3月18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3.户籍要求:桐庐县户籍(以2020年3月18日的户籍地为准,不含2020年3月18日当天迁入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3月18日(不含2020年3月18日)。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0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503室)。
(3)联系电话:0571—64600002。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所获荣誉奖项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5)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2.资格审查、公布开考计划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选。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批准同意及公告环节后,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开考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相等的;或者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人员,实行优先政策。其中,人才就业服务岗位依次以文秘相关专业、办公室岗位工作经验等情况予以优先;社保中心财务(出纳)岗位依次以财务相关经验、有会计资格证等情况予以优先;劳动监察窗口岗位以有服务行业工作经验予以优先。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已聘用人员因故离开岗位单位需要补员的,自招考结束6个月内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程序。
5.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本公告由桐庐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和桐庐县有关编外用工文件要求。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71-6439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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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