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编外用工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岗位:工作人员1名
1.讲政治规矩,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4.年龄及性别: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0年3月1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具体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2020年3月17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6.户籍要求:具有桐庐县常住户口(以2020年3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含2020年3月17日当天迁入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3月17—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政府综合楼205办公室);
(2)报名资料:请自行下载填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3)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4)报名咨询电话:0571-58569656、64212661。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批准同意及公告环节后,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同时,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上公布最终的开考计划。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1:3且不足20人的,酌情降低开考比例的,均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有笔试环节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相等;或者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人员,实行优先政策。依次以有经济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计算机专业)等情况予以优先政策。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6.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单位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无正当理由不能逾期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试用合格后,不足6个月就提出辞职或被辞退的,以上情况均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w.net.cn/)公布。
2.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本公告由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585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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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