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公证员助理。
二、招聘人数
公证员助理4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律类专业本科毕业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者、文字功底深厚者、精通外语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发布公告
发布媒体:信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等媒体。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招聘报名处(信阳市司法局办公楼205房间);
3.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相应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外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以上)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前一周通过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成绩相同者,具备优先条件者录用,同具备优先条件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
4.最终成绩在信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
2.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空缺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五、聘用形式
(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者,将参与公证处的绩效考核。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二)工资:每人每月33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640元。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提交考察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八、其它事项
涉及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适时进行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376-6810612
河南省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