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市房地产宏观调控、租赁、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房地产价格管理、房屋管理、城市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支撑单位,中心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等重大课题及项目研究任务,还为全市房地产和公共住房提供价格评估等技术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员额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市建设部:副总分析师1名;二级分析师1名;
规划调查部:二级分析师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副总分析师(城市建设部)
1、负责部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我市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的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我市建设行业政策标准编制的研究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
4、组织开展我市建设行业年度计划编制的研究工作;
5、负责撰写建设行业分析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分析师(城市建设部)
1、协助开展建设行业政策标准编制的研究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
2、协助开展我市建设行业年度计划编制的研究工作;
3、协助撰写建设行业分析报告;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二级分析师(规划调查部)
1、协助开展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的研究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
2、协助开展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编制的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商业、办公及相关房地产市场调研活动,协助撰写行业分析研究报告;
4、参与完成居住调查、城中村调查等项目的设计、调研与实施,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副总分析师(城市建设部)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政治素质;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学位或工学学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两年;
4、五年以上建筑科学研究或相关行业研究工作经验,具备城市建设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科研管理能力;
5、逻辑清晰,善学习、善沟通,团队意识强,能承受工作压力,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操守和身体条件。
(二)二级分析师(城市建设部)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政治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土木工程、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已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的优先;
4、两年以上城市建设相关行业研究工作经验,具备城市建设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科研管理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5、逻辑清晰,善学习、善沟通,团队意识强,能承受工作压力,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强,品行端正。
(三)二级分析师(规划调查部)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政治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已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的优先;
4、两年以上住房和房地产研究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地方房地产管理有关政策以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掌握房地产估价的各类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每人最多填报1个志愿。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于限定时间内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8:00。
报名邮箱:yj_zhb@zjj.sz.gov.cn。
(二)初审。综合部人事专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
(1)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背景;
(2)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情况;
(3)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职称、专业等任职资格;
(4)审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以往学习或工作表现。
(二)初试。
1、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具体工作。
2、中心人事专员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工作小组在《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招聘流程表》(以下简称《流程表》)上填写应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意见。
3、时间:2020年3月31日9:30-11:30。
4、地点:住建科研楼南楼211会议室。
5、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住房建设领域相关知识点,主要考察工作岗位所必备的业务知识以及认知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6、方式:笔试为闭卷答题,时间为30分钟,面试为公开演讲,时间为3分钟。
(三)复审。中心人事分管领导与应试人员进行面谈,对应试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复审,并在《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
(四)复试。综合部根据初试及复审意见提请中心主任办公会复试,采取投票表决,复试投票结果报中心领导班子审议,审议结果作为复试结果。
(五)公示。根据中心领导班子审议结果,综合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天(自然日)。
(六)录用。综合部人事专员按照入职程序与应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将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选票、及统计结果等文件进行归档。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咨询电话:0755-23993072。
(三)本公告由中心综合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