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为满足全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芦台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同时受汉沽管理区的委托,为汉丰镇卫生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本公告未特别指明汉沽管理区的均为芦台经济开发区相关事宜)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芦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教师)3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10名,汉沽管理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1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18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8年7月22日-28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utai.gov.cn/)、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唐山芦台人才(tsltrc)”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婚姻关系取得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全国普通类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目前服务于我区中小学、医院、卫生院非在编聘用制工作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芦台经济开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2日至2000年7月22日期间出生)或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2日至2000年7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汉沽管理区招聘岗位条件严格按照附件2《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18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要求确定。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均须在2018年7月22日前已经取得,其他如教师、执业医师、药师考试成绩单、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不视为取得相关证书。
无全日制普通类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教育局招聘岗位条件中“连续工作满两年”指:截至2018年8月(含8月)仍在芦台经济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且连续工作两年(含)以上,工作时间不累加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社会事务局招聘岗位条件中“连续工作满两年”指:截至2018年8月(含8月)仍在芦台经济开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护工作且连续工作两年(含)以上,工作时间不累加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连续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两年”指:计算到2018年8月(含8月),在芦台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此前按月连续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两年(含)以上。
(二)定向招聘对象: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7月22日,服务于芦台经济开发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受党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人员;⑥失信被执行人;⑦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计算日期确定时间的截止到2018年7月22日,工作时间计算到2018年8月。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部分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证明信》原件,现场提交附件4《2018年芦台、汉沽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编码须与《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到指定地点报名。经初审通过后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设置两个报名点: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凌云宾馆(新华路67号)一层大厅;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8日(上午9:00至12:00点,下午14:30至17:00)。
考生于8月1日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分类考试,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情况而定。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学》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2.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4日上午9:00-11:00,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8月8日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递补本岗位下一名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仍达不到比例时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于8月15日至17日登陆“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面试通知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人员中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人数确定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笔试成绩高的、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的(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时间较长的。再有并列一并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递补顺序同上。进入本岗位的人员同时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审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在备注中注明存在多个聘用单位时,按此岗位考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录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时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权先后顺序。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报到等情况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275,15712222830,15712222831(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附件:
1.《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18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4.《2018年芦台、汉沽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