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高新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招聘46名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及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2018年高新区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3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社局人事处(火炬大厦703房间) 5776535
(三)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毕业证书以及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背面写清姓名)。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2.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3.报名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核、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人沟通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即行淘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综合考核。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组织培训。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七)聘用。经考核、培训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