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其他说明
1.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4月12日止;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4月12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2.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20年4月13日至15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15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方式为网络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4.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欧老师。
5.投诉电话: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0760-89986916,丁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全部要求以PDF方式扫描):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其中岗位要求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4)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前须现场审核(请考生务必带齐,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核对时间及方式另行告知),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最终准考证上确定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或等待邮件、电话通知。
面试采取“指定题目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指定题目试讲”时间25分钟,其中15分钟用于试讲,10分钟用于面试评委提问并打分;试讲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核并当场评分。面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学校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复试。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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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