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3、其他:身心健康,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独立使用平板电脑独立开展工作;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确认、面试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1、报名:请有意者于2018年7月23日-7月31日上午,将简历或报名表发往水头镇统计信息中心邮箱:zhougong1122@qq.com,简历文件名备注为第四次经济普查报名,证明材料可面试时再提供;或前往水头镇人民政府(统计信息中心620办公室,联系电话68355633)报名。
2、面试:报名表审核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择优录取。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对提供的证件、资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三、福利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临时制用人方式。聘用期限:录用后至完成水头镇“四经普”工作结束,约10个月左右。
3、待遇按照普查临时用工待遇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水头镇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水头镇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