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女护士15-20名,男护士5-8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女)、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特殊专业(精神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儿科、心脑血管专业)有专科护士证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可免笔试但需面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4.有护士执业证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5.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四、招聘和录用程序
(一)信息发布
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人力资源科(建水县泽园路2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投递过简历和进行过网络报名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到报名地点)。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考试合格有效成绩证明、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人力资源科进行报名,经人力资源科、护理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登记。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考试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十楼多功能厅。
(三)考核方法
1.通过报名审核者进入下一轮考试。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50%、面试50%),男护士按1:2比例进入面试,女护士按1:3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考核应聘者基础护理(含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知识、临床护理知识。
面试: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素质、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四)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选在医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试工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两个月跟班考核;跟班考核合格后,进行六个月见习期考核;见习期考核合格后按《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自主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五、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情况进行过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科7613048(胡老师、柳老师)、护理部7612152(毛老师)
单位地址: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友情提示:在疫情期间,考生报名及考试时请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