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0日)。
(五)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睢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计划
拟引进40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信息,详见《2020年睢宁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0年4月20日24: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办法:登录睢宁人民政府网站(www.cnsn.gov.cn),从公告公示栏下载《2020年睢宁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一起发送至邮箱:sngccrcyj@163.com。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1、面试时间和方式通过电话另行通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睢宁县人才办领取准考证。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成绩相同者共同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
2、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在原单位为在编在岗事业人员的,录用后办理入编调动手续;其他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
2、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博士研究生60-110万元,另岗位补贴面议;硕士研究生17-24万元。
3、用人单位提供过渡性公寓使用。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协调办理。
六、管理措施
引进人员统一安排到睢宁县人民医院工作,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约。
七、其他事项
1、引进工作由睢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069022(睢宁县人才办)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永康路1号行政办公中心东楼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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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