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范围和数量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毕业。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毕业。
(三)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五)中共党员。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七)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灯塔—日照先锋网站(www.rzzzb.gov.cn)、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rizhao.gov.cn)和中共日照市委党校(日照行政学院、日照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rz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rzdxzzc@rz.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4月30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4)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与面谈
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人数超过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范围。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的能力等。答辩的流程为: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按照试讲60%、答辩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
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委党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党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党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外,根据《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对引进的择业期(毕业3年内,下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霞
联系方式:0633-2958667
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聊城路党校前街1号中共日照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276826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委党校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