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广安市审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审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专业技术审计人员3名(非编制人员)。
二、聘用方式:劳务派遣。
三、岗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等中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财会、审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与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管理,不得从事社会兼职。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开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审计局人事科(广安市政府办公楼12楼)。
3.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826-233038918980333201)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广安市审计局招聘专业技术审计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字确认)。
五、聘用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最低3年服务期限劳务派遣聘用合同。
六、待遇条件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具有相关初级技术资格(职称)的工资总额为7.6万元/年·人(含社会保险费用),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等中级职称的工资总额为10万元/年·人(含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工资:具有相关初级资格(职称)的3000元/月·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等中级职称的4500元/月·人,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工资总额内的余下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在年终考核后进行发放,绩效考核办法另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均为月基本工资的80%(不计发绩效工资)。差旅费报销与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对待;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43506
本公告由广安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审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