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占地面积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3000余人,实际开放床位2418张。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基本覆盖肿瘤学全部三级学科(或专业),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省级医学重点建设学科1个。拥有省级肿瘤防治研究中心8个,挂靠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3个,挂靠省级肿瘤防治机构2个。
医院2017年被列为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防治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天津)核心成员单位,2018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国家首批肿瘤(消化系统)多学科诊疗试点单位;拥有国家腹腔镜外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临床转化肿瘤学分中心”、国家病理远程会诊试点省级中心、国家PQCC示范实验室和药械临床试验机构。
为满足我院所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博士优秀毕业生。现将我院所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薪资待遇
(一)院所博士研究生科研课题启动基金10万元,安家补助10万元;协助争取省财政科研基金5万元,省财政生活补助10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其它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12月
咨询电话:0351-4651725
(二)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省肿瘤医院研究所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原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如有SCI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以上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szlyyrskdas@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
由院所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我院所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单位将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健委审核,报人社厅办理相关批复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九、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所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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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肿瘤研究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