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科是“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省卫计委心血管病介入诊疗质量控制部”;心导管室是全国首批“国家卫生健康委冠心病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山西省首家“心血管病专科护理及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心外科是“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山西省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是“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神经内科是“山西省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是“全国心脏康复培训基地”;心脏监护病房是“山西省重症监护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药学部是“山西省县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博士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2日之后出生)。
三、薪资待遇
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政策。
(一)安家费
1.急需短缺型专业人才:
心外科医师岗位(外科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家费,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7万元安家费,相关待遇均为税后费用,分5年发放完毕。
麻醉科医师、体外循环科医师岗位(麻醉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相关待遇均为税后费用,分5年发放完毕。
2.其他专业符合我院招才引智办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1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完毕;按医院相关规定优先配套科研经费;单身外地者提供住宿;提供适当的专业技能培训及进修机会;优先解决职务、职称。
(二)科研经费
符合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10万元。
(三)太原市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补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按照当年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申请生活补助及学费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博士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xgrsk@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博士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单位将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健委审核,报人社厅办理相关批复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5661135
监督电话:0351-566116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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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