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4月16日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1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表2)。报名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将报名表格发送到邮箱:jncdchr@jn.shandong.cn,济南市急救中心岗位的将报名表格发送到邮箱:jnsjjzx120zzrsk@jn.shandong.cn。报名济南市邮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如:“医疗A+张三”。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会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本次招聘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技能考核与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资格复审。按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地点,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领取《技能考核通知书》。
(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技能考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技能考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技能考核后,组织面试。按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名单。技能考核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报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jnmhc.jina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和技能考核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技能考核、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jnmhc.j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1—81278946
济南市急救中心咨询电话:0531—81278785
监督电话:0531—66601697
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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