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位于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10社,承担残疾人康复救助、就业培训、辅具服务、残疾预防与宣传教育工作,隶属纳溪区残联管理。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设置:管理员1名。
(二)待遇:工作时间8:00-18:00,月休4天,工资面议。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泸州市纳溪区户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限男性。
(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知识,能胜任管理员工作岗位。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该岗位职能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无违法违纪的审核材料、诚信承诺等材料,报名材料留存纳溪区残联,不予退还。
(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启贵42800521974624700@qq.com
吴金丽42806011184205432@qq.com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4月14日
纳溪区残联对报名人员投递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单独通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六、录用
面试合格者须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者,由纳溪区残联理事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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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