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94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5865531@qq.com。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象山县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15757857405。
3.资格审核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参加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考试。
六、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新桥镇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58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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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