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2.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4.身体健康;
5.42周岁以下;
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0:00—2020年4月13日24:00期间,将应聘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060757867@qq.com(应聘资料投递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79-82191378。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人员聘用后,经劳务公司派遣至我单位工作(试用期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工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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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