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30周岁以下男性(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1.法学或文学相关专业3名(本科:B0301法学类、B0302政治学类、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3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研究生:A0301法学、A0302政治学、A0501中国语言文学、A0503新闻传播学)。
2.工学或农学相关专业3名(本科:B0811土木类、B081002城乡规划、B081003风景园林、B0811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2601环境科学与工程、B082602环境工程、B082604环境生态工程、B090502园林等专业;研究生:A0814土木工程、A0834风景园林学、A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如某类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可从其他类专业调剂。
(五)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能下乡,有C1及以上汽车驾照。法学或文学相关专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工学或农学相关专业有设计经验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录用。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招聘的。
二、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一)岗位职责。负责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监督管理,处理指挥平台日常事务,完成其他有关任务(岗位执行24小时轮班制度)。
(二)薪酬待遇。本科学历年薪约8万元/年,研究生学历年薪约9万元/年,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绩效奖金及其他相关奖金(按劳动合同执行);食宿自理(符合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填报资料:于4月12日24:00前,关注“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从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sglhzhzfj/index.html或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www.jobjm.com下载相关文件,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证明复印件;
3.《守法诚信情况承诺书》(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除附件1提供word格式文档外,其它需要提供电子版及盖章(或签名)扫描件。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mrc51@126.com(注:邮件标题为“姓名+招聘岗位+手机号码”)。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750-3410132、13827033900。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在4月15日(星期三)18:00前通知其参加笔试。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内容、形式: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应考者应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最高分60%为合格线。4月20日(星期一)出成绩,按岗位需求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
4.加分条件:具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城管监督管理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文字材料撰写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和相关佐证材料,可享受笔试加分,每满1年可增加1分,最多可以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应考者应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考者公布。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政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按考试排名顺序递补体检、政审程序。
(五)录用。体检、政审合格,经研究确认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统一与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有关说明
(一)办理聘用手续后,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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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