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见附件
二、岗位要求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职位说明:
教师岗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教学法研究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任职要求:
教师岗位: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热爱教学,为人师表;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身心健康。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职业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2020@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业+姓名+学历;或邮寄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信函寄至: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43号上海市贸易学校人保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邮编200092)。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考试。
3、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应聘人员将根据学科特点组织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测试等,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并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及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
4、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贸易学校人保科。
5、考察
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与考核面试相关的考核时间、方式等都将视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而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75937
监督电话:021-6287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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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