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学、新闻学等其他相关专业;
(五)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4月25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36号首层恳诚公司)。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87101。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的相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高明区审计局负责审定,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统一组织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资料失实,将取消其资格;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内容为日常公文写作。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区审计局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如收到有效投诉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人员薪酬
经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高明区审计局相关待遇执行,转正后年薪约65000元(包括全额社保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