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教育科研人员1名,从事教育政策和发展研究以及教育统计分析等教育科研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佛山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教育学(A040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有在高校科研部门工作经历。
4.其他要求:
(1)具有扎实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具有比较教育研究能力,能深入研究国内外教育发展情况和政府政策;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教育科研实践经验较为丰富;
(3)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研究成果显著,有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专著。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电子邮箱:fsjy9@163.com。报名电邮的邮件名称请以“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的命名。同时寄送纸质材料到以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四楼教科所。招聘联系电话:0757-8325038,联系人:梁老师,邮编:528000。
(二)报名提交资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清单或单位证明彩色扫描件)、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2020年4月8日。
(四)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并通知考核时间,请留意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情况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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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