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党校系仓山区委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中共仓山区委党校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办事人员 | 1 | 18-35周岁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岗位要求:
1、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及违法前科,积极乐观,能适应工作需要。
3、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委党校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20日,21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五层523室,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工作简历一份;如有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面试前先组织统一的笔试环节,根据笔试及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053710,联系人:张老师(仓山区委党校)
中共仓山区委党校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