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8年12月由台州市政府组建成立,是我市唯一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下设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仲裁秘书岗位(1人)
岗位职责:
1.仲裁案件审理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2.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
3.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金融仲裁秘书岗位(1人)
岗位职责:
1.仲裁案件接待、咨询、受理工作;
2.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以及仲裁调解工作;
3.协助仲裁秘书和仲裁庭送达、外出调查等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仲裁秘书岗位要求限男性,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证书或熟悉办案流程者优先录取。金融仲裁秘书岗位要求限女性,金融学、国际贸易、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金融机构工作满五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法律情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应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仲裁委员会(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A幢8楼;联系电话:0576-88098899;邮箱:tzac_1998@163.com)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本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录用后作为编制外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本单位编制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