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市法定药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质量监督检验,食品药品检测大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大道788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2018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3.招聘一览表中所列各专业是指相应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2.台州人事考试网(www.tzks.net);
3.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
其中,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须附应聘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电话、短信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报名的,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3.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硕士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博士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合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17日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1105室),邮编:318000,邮箱:tzscjg1103@126.com,电话:0576-88557851,传真:0576-88552799,联系人:王景。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1361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