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食品检验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任职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三)具有食品、生物、医药化工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
(四)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原理,掌握农残,兽残检验操作技能、微生物检测相关操作、标准化操作规程、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五)年龄不限。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根据应聘者情况办理人事代理。
(二)工资4000-6000元/月,五险一金,待遇从优,具体薪资面议。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接受现场和网络报名。网络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简历至:nppccgc@163.com。
(二)应聘者应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浦城县皇华山路336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