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靖县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男性)6名。
二、招聘条件
1.南靖县户籍或者在南靖县长期居住;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
5.普通话标准,会讲闽南话,有较强的语言组织、文字表达和协调调度能力;
6.自愿从事应急值守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模式;
7.政历清白,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三、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中心话务、应急指挥平台操作、应急值守(防汛、防灭火等)、相关后勤保障及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等由南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40号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张伟鹏,联系电话:0596-6036062;
3.其他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等,以上证件均需带原件备核,同时提供复印件(A4规格,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信息及材料,南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资格初审,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之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由南靖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考试。本次招聘采用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精神面貌、应急基础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应聘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政审
应聘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靖县应急管理局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和持有C1驾驶证。
五、工资待遇
(一)年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年薪约4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住房公积金、就餐补贴)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南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南靖县应急管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以南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解释为准。
南靖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