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贺巴高速公路(忻城段)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安东乡户籍优先);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如熟练电脑操作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软件应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安东乡人民政府贺巴高速公路(忻城段)征地拆迁办公室(安东乡林业站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邮箱:adzf5692111@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五)资格审查: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确认。
(六)联络员:莫增开,联系电话:13597124232。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乡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人员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给予续聘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简章由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