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主要负责局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吃苦耐劳,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局机关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2.负责各类文件、文稿起草、撰写等。
3.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4.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职人员试用期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三、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一)面议或电话咨询。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间,聘用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所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30日,联系人:梁*安,联系电话:0777-652818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等)到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灵山县江南路十里路段341-1号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县人社局旁边)。
(三)招聘事项: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
(四)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20日